2021年11月17日 星期三

物慾,物癒?

「我物慾很高。」

「我必須透過購物才能獲得快樂。」

「血拚完後,我有四五倍的耐心應付小孩。」

周圍有一些老同學如此跟我說,說實在我很佩服他們的坦誠。然而,從物質獲得的慾望滿足,真的這麼療癒嗎?

十多年前的我,也是追求物質生活的享受,雖然追求等級很有限,未及名包名車或豪房,但咖啡、品酒、美食,甚至有設計感的服飾等各種符合自己審美的物品、小玩意兒也是如中邪般無法克制的。物慾高峰時期,即使囊中羞澀,也會想辦法擁有。例如,我的第一件、也是最後一件藝術藏品—《男人》(林良材,雕塑,1991),就是我在畫廊工作期間,與畫廊總監商量以分期付款(大約一年半)購入。

擁有這件雕塑後,我有比較快樂嗎?有的,當然有的,特別是我在任何時候都能欣賞「他」時。但後來離家工作、學習直到赴美,這件雕塑一直擺放在娘家的寢室,我心中甚念,念的是,再也沒人能欣賞「他」,後悔當初應該留給同樣喜愛藝術的嬸嬸,至少還有人看著「他」。

是的,物品要能被用、被欣賞才有其價值和意義,同樣的,能為使用或欣賞它的人帶來快樂或療癒,雖然這快樂的持久性與否也根據物品性質而定。

話雖如此,這也是因為我只擁有這件收藏品,所以特別珍視,若擁有好幾件,就不好說了,畢竟這種情況估計這輩子不會發生。原因是現在的我認為,物慾橫流的人生終究不是我的生命所渴求的,滿足物慾所帶來的快樂也不是長久的,反倒像是無止盡的黑洞,如同《千與千尋》中帶著面具、貪婪的無臉男,總是囫圇吞下豐盛的食物,而且好像永遠吃不飽見啥吞啥,當身形越加龐大時脾氣也跟著越來越暴躁。物慾,物癒了嗎?加上比較的惡習,好像更躁鬱了!

那麼,一點物慾都沒有,好嗎?是不是會就此失去人生樂趣或企圖心?好像也不盡然。人活著總需要物質的服務,例如煮菜吃飯的用具,再如蔽體保暖的衣物,或代步的工具,但只要符合自己需求、審美和能力,實在也毋需過度追求。再者,沒有物慾也不代表對人生不存在希望,只是將心力轉向其他面向的追求,追求持久的樂趣、永恆的幸福,追求寧靜以致遠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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